「健保卡資料上傳格式2.0作業說明」上線與獎勵相關事宜,請儘速與電腦公司聯繫改版作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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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健保醫療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07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10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轉知有關「健保卡資料上傳格式2.0作業說明」上線與獎勵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112年11月1日健保高醫字第1128608747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8月18日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下稱即時查詢方案)、112年8月31日健保醫字第112066368 lA號函及112 年9 月 7 日健保醫字第1120663745號書函辦理。 三、請儘速與 貴院所電腦公司聯繫完成改版作業,於112年12 月 31日前完成申請者,獎勵10,000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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