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檢送衛生福利部有關川貝母等多項中藥材圖鑑資料一份(含電子檔),請會員注意中藥材應標示正確品名,以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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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2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乙份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檢送衛生福利部有關川貝母等多項中藥材圖鑑資料一份(含電子檔),請會員注意中藥材應標示正確品名,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7年2月8日高市衛藥字第10731019400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2月6日衛部中字第1071860180號函辦理。 三、 有關中藥材鑑別圖鑑請上高雄市政府第二代公文整合系統查詢,網址如下: http://odm.kcg.gov.tw/tbpg/public/AttachDownload.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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