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醫療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29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26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電子化作業申請書乙份
主旨:為鼓勵健保業務電子化,節能減碳愛地球,請貴 院所參加「紙本病歷替代方案-PACS送審」及「醫療費用電子化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同時參加「紙本病歷替代方案-PACS送審」及「醫療費用電子化作業」之院所,抽審指標權重計分可減計2分(即減少抽審機會)。
二、另為簡化申請作業,若您欲參加電子化,請填妥電子化作業申請表(如附件)郵寄至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14樓醫療費用三科收。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健保署高屏業務組費用承辦。
三、檢附電子化作業申請書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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