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1年4月18日高市衛藥字第111338115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藥品許可證因許可證持有者之藥商歇業,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
三、請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之規定,配合旨揭藥品回收之作業。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