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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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進行視訊診療時,請利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系統查詢個案使用「公費臺灣清冠一號藥品費用」之紀錄,並確認個案是否正在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或臺灣清冠一號,以避免重複用藥浪費資源,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6月10日(111)全聯醫總富字第1794號函辦理。
二、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國111年6月7日健保醫字第111066136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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