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5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08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函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藥膳調理包之管理原則,請 查照辦理。
說明: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1年12月29日高市衛藥字第111432585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