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16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12年2月2日中執高屏(龍)字第007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事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費用申報概況
2.中醫3項電子化執行成效
3.112年重要執行專案
4.重申職災案件申報規定
5.提升中醫門診總額各項疾病試辦計畫
6.112年支付標準及方案修訂方向
7.違規查核案例
8.宣導事項請參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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