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健保醫療院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龍)字第043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視訊診療作業須知」函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4月14日(112)全聯醫總兆字第0349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4月7日健保醫字第112066118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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