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0月25日高市衛藥字第11241410101號函辦理。
二、依據雲林縣衛生局112年6月12日雲衛輾字第1124001651號函辦理。
三、請會員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之規定,配合旨揭藥品回收之作業。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