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補助醫事人員至原住民族地區開業補助案。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年2月1日高市衛醫字第113308168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月19日衛部照字第1131560155號函辦理。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附件資料請至高雄市衛生局大型資料下載區:
https://odm.kcg.gov.tw:443/tbpg/public/AttachDownload.jsp
請輸入發文文號:1133081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