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調查醫療機構對於勞動基準法新制實施困難及建議意見,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6年03月31日前依附表格式回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承辦人陳意閔(信箱:yimin12@kcg.gov.tw,傳真:724-2966),以利衛生福利部統整後轉請勞動部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