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12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107年1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61669812號公告,預告訂定「通訊診療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7年1月11日高市衛醫字第107302922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1月10日衛部醫字第1061669812A號函辦理。
三、案內公告事項另詳載於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如下:
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95978&log=detailLo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