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22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有關修正醫療法第82條條文業奉總統107年1月24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7771號令公布(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7年1月30日高市衛醫字第10730758900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1月26日衛部醫字第1070103026號函辦理。
三、檢附總統府公報乙份(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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