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9月04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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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乙份
主旨:函轉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度中醫部門協商因素項目及成長率」資料,以利向衛生福利部爭取提高中醫健保給付總額,請 查照。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8月27日(107)全聯醫總全字第109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