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7年10月04日中執高屏(霖)字第054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