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1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嘉義縣政府衛生局「鈺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製售-白花蛇舌草(乾洗)」( 批號YF108050806)中藥材回收一案,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敬請會員依規定配合下架回收藥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衛生局108年9月20日嘉衛藥食字第1080028758號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8年9月23日高市衛藥字第10837786100號函辦理。
二、案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該轄內穗元蔘藥行抽驗旨揭中藥材( 批號:YF108050806 ,製造日期: 2019.05.16) 中藥材,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驗出產品錦令量為2.23ppm(限量:1.0ppm以下) ,檢驗結果不合格違反藥事法規定,爰啓動回收 。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依藥事法第80條配合下架回收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