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15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印,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8年10月1日中執高屏(霖)字第043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悠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 增訂本分區抽審指標辦法-品質指標「月平均總給藥日數前70百分位院所中7日內處方用藥比率前95百分位院所」
2. 請院所每月於VPN完成門診時間網路登錄
3. 108年第2季民眾申訴及違規樣態
4. 請正確申報C05-C09,並確實登錄VPN
5. G000限新特約30日內使用
6. 請依相關支付規範辦理核備作業
7. 健保卡就醫資料上傳檢核修正重點
8. 請確實核對就醫保險對象身分
9. 電子化續約
10.善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
11.連續假期看診時段維護
12.惠請協助推廣及下載健康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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