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108年9月24日召開「研商中醫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之衝擊及因應事宜會議」會議記錄(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10月14日(108)全聯醫總全字第1834號函辧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0月02日衛部中字第108186155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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