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5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藥品公告註銷、藥品抽驗不符規定規格一覽明細表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稽查抽驗不符規定規格之藥品共11件;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敬請會員依規定配合下架回收,請 查照。
說明:
一、請依據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配合下架回收事宜。
二、詳附件:衛生福利部藥品公告註銷、藥品抽驗不符規定規格一覽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