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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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重申「針刀」、「穴位埋線」不屬一般健保給付項目,不得申報健保診察費,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10月16日(108)全聯醫總全字第1843號函辧理。
二、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10月6日中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第35次委員會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