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0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印,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9年01月14日中執高屏(霖)字第003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攸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 本分區中醫門診總額抽審指標辦法中原操作型定義排除30案件者(即特定疾病門診加強照護案件)將不再排除
2. 民眾申訴及違規案例
3. 109年總額分配暨各項方案修訂方向(依公告版實施)
4. C05-C09之VPN登錄系統新增查詢功能--收案情形追蹤
5. 重申同一療程案件藥品應申報執行起迄時間
6. 「109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地區-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7. 放寬春節假期慢性病處方給藥措施
8. 保險對象掛號就醫時不須提供密碼
9. 重申5年內不予特約相關規定
10. 善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
11. 連續假期看診時段登錄作業
12. 重申國內自墊核退醫療費用規定
13. 不符替代役男資格部分負擔追扣
14. 請協助推廣及下載健康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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