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2月19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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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有關「醫師報備支援」函文乙份,請依法令規定辦理以避免事後健保給付爭議,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9年2月13日高市衛醫字第10930893300號函辦理。
二、醫師報備支援相關法令規定,詳參附件說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