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落實推動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請貴院依據109-110年度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執行策略及參考作法(以下簡稱工作目標)執行,請查照。
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2月17日衛部醫字第1091660695號函辨理。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