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年2月15日FDA器字第1099003564號函辦理。
二、檢送額溫槍、耳溫槍、手套、鞋套、防護衣、隔離衣、防護面罩、酒精、酒精棉丹、紗布及棉球業者清單1份。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