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9年4月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6日衛生福利部暨本府發佈宣導事項如下:清明連假民眾南來北往互動頻繁,且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國內社區防疫安 全,民眾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務必配戴口罩,儘可能在家上班。如有身體不過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
(一)曾至人多景點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避免出入人多場所,並儘量在家上班。
(二)保持室內1.5公尺以上、室外1公尺以上社交距離或帶口罩。
(三)大眾運輸全程戴口罩並配合體溫測量。
(四)身體不過戴口罩儘遠就醫並告知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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