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7月07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82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印,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9年07月02日中執高屏(源)字第005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事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修訂本轄中醫門診總額抽審辦法為權值積分制
2.提升暫付金額補付作業
3.重申中醫傷科治療須由中醫師親自為之
4.各類身分部分負擔查對作業
5.民眾申訴及違規案例
6.健保署不再寄發「扣繳憑單」及「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紙本
7.中醫慢性腎臟病門診加強照護計畫(109年4月1日生效)
8.提升中藥用藥品質方案(草案)
9.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中醫修訂重點
10.修正藥品用量欄位填報方式
11.請依支付規範辦理資格核備
12.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自6/30起新增中藥與西藥之交互作用回饋提示
13.109年中醫門診總額採全年結算
14.因疫情停診之醫療(事)機構申請補償作業
15.「COVID-19轉診個案」社區通報採檢獎勵
16.其他宣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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