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18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提升暫付金額方案」付款金額提前繳還申請書,各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09年10月14日中執高屏(源)字第015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事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109年中醫院所實地審查
2.本轄區中醫院所暫緩執行提升暫付金額方案
3.代撥付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
4.109年第2季民眾申訴
5.109年中醫門診總額結算方式
6.中醫巡迴醫療應由巡迴院所調劑中藥
7.居整計畫暫緩未於12個月內用藥整合結案措施
8.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新增「中西藥」交互作用比對提示功能
9.電子化續約
10.請落實詢問TOCC及加強COVID-19通報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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