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公告類型 : 公會公告 2021-10-06

受文者: «醫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03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122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暨其附件影本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10月30日(109)全聯醫總富字第0802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0月23日衛部顧字第1091961935A號函辦理。

正本:高雄市立中醫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中醫科、高雄榮民總醫院中醫部、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中醫科、高雄市立岡山醫院中醫科、

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中醫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中醫部、

天主教聖功醫療財團法人聖功醫院中醫部

 

下載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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