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健保署公告有關109年度特材價量調查之支付點數調整結果一案
公告類型 : 公會公告 2021-10-07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1月8日健保審字第1100034713A號函辦理。

二、109年特材價量調查支付點數調整結果將自110年2月1日生效實施,健保署業於110年1月8日以健保審字第 1100034713號公告,「109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之核價類別處理方式彙總表」及「109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明細表」等相關資料,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nhi.gov.tW/網頁路徑為: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其他特材相關事項/特殊材料價量調查/109年。

三、本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承辦人及電話:林其昌(02)27065866轉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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