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原料檢驗結果不符規定-港香蘭藥廠(股)"港香蘭"七釐散(去麝香、硃砂)及"港香蘭"血竭散
公告類型 : 公會公告 2021-11-17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10年11月9日高市衛藥字第11042151600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屬第二級回收,為維護民眾健康及權益,請會員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之規定,配合旨揭公司辦理藥品回收之作業。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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