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0年5月25日高市衛醫字第1103490120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經費核銷作業期程,請診所配合於110年12月5日前將12月份新進或離職人員名冊寄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聯絡信箱(kcgmed2017@gmail.com),逾期恕無法受理加退保事宜。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函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