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健保診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73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息補貼作業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12月3日(110)全聯醫總富字第1451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0年11月16日衛授保字第1100046005號函辦理。
三、旨揭資料請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下載,路徑:重要政策〉COVID-19保費與就醫權益〉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健保收入及利息補貼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C1B28AB02E27E924&tonp=787128DAD5F71B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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