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05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文影本暨其附件,乙份
主旨:檢送中執會高屏區分會函轉「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委請代轉知宣導院所配合事項」(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執會高屏區分會111年01月17日中執高屏(源)字第001號函辦理。
二、相關規定事關自身權益請詳細參閱,此次宣導重點如下:
1.高度複雜性傷科-起始次申報管理專案
2.重申醫事人員出國及住院期間-不得申報健保醫療費用
3.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管理-健保署全署專案
4.中醫居家醫療抽審病歷,應檢附文件
5.支付標準及中醫相關條文修訂重點
6.民眾申訴-110年第3季樣態
7.修訂檢核邏輯
8.善用健保雲端藥歷查詢系統
9.重申書面醫療費用申請總表寄送時間認定原則
10.重申私立醫療機構變更負責醫師不變代碼之健保特約程序
11.重申保險對象健保卡設定密碼之就醫處理方式
12.重申欠卡押金收據,請正確標示退費期限
13. 重申健保卡取號異常-院所處理原則
14. 每月完成門診時間網路登錄作業
15. 因疫情影響2年未入境戶籍遭遷出退保者,健保加保彈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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