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第四點修正案。
公告類型 : 公會公告 2022-01-28

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28日

發文字號:高市中醫(霖)字第010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文影本乙份。

主旨:檢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生福利部「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並自中華民國110年8月1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1 年 1 月 21 日高市衛醫字第111003028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l7日衛部醫字第1101668975號函辦理。

三、旨揭本要點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請至高雄市政府公文大型附件下載作業區下載:

http://odm.kcg.gov.tw/tbpg/public/AttachDownload.jsp

發文機關:高雄市政府  選擇:衛生局

發文文號:輸入:11100302800 → 輸入驗證碼

 

 

下載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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